4月25日,江苏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保护十大案例。
2017年,江苏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920件,案值2721万元,罚没款3836万元,销毁侵权商标标识26.46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5件,捣毁窝点18个,有力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记者梳理了一些案件后发现,目前不法分子商标侵权的做法越来越隐秘,手段越来越“高明”,查处难度也越来越大。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卓高”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根据举报,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红太阳装饰城“唯洋美缝剂”店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事多种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现场发现假冒济南卓高建材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和“卓高”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美缝剂产品,经权利人鉴定,侵权假冒产品共计47个规格1032组,外包装标签约5万张。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产品及包装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此案案值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已捣毁造假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本案中,当事人利用代理品牌做掩护,大量制造销售其他侵权假冒产品,形成了制造、销售、印刷一条龙的造假链。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假,才及时查处了这起案件。
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龙牌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7年4月6日,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三胞商业广场的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标注“龙牌及图”注册商标的石膏板352张。经查,该项目施工方为上海合田公司,当事人上海望强公司是合田公司的材料供应商。2017年4月1日,上海合田公司向当事人订购“龙牌”石膏板,当事人从某推销员处购进石膏板,经鉴定均为假冒产品。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石膏板1004张,并处以22万元的罚款。
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以商品有合法来源,且“不知道”是侵权商品为由,企图逃避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根据进货渠道、价格、发票和当事人应尽的进货把关义务等事实,证明当事人并非“不知道”。
常州市工商局查处侵犯“OSRAM”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7年3月,“OSRAM”(欧司朗)商标所有权人向常州市工商局举报,反映常州市亚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灯具上擅自使用“OSRAM”标志,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当事人自2016年9月起,未经“OSRAM”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德国奥斯拉姆公司授权。侵权人煞费苦心,在“OSRAM”标志前后加了其他外文,但用红色较大字体突出其中“OSRAM”字样。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合计16.60万元。
本案是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执法部门的及时查处有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中国石化”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7年6月22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南通市通州区江海河口加油站有限公司使用“石化SOIPNEC”等商标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曾于2017年3月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石油分公司洽谈加盟中国石化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使用协议。当事人在未经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的情况下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安装带有中国石化标识的加油机、加油站顶棚、门头广告及路边广告牌。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7.82万元。
“中国石化”作为服务商标在全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加油站分布在全国各地,为消费者所熟知。本案当事人的使用行为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其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损害。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迪奥(Dior)”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6年6月21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某科技园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及科颜氏(Kiehl’s)、迪奥(Dior)、贝玲妃(Benefit)和馥蕾诗(Fresh)等四大品牌72个品种的商品59904件。当事人吕连巍无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合法来源和相关授权证明。后经调查,该案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的案值达500余万元,与案件有关的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0名被批捕并提起公诉,剩余6名取保候审。
这是一起通过网上电商平台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当事人的违法手段、售假方式较为隐蔽、多样,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查办过程中,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信息又顺藤摸瓜找到了上游供应商,并查到了制造窝点,乘胜追击进一步扩大了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