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品牌宣传 >>  “ABC”之争:国内首起教育商标纠纷折射的品牌之痛

“ABC”之争:国内首起教育商标纠纷折射的品牌之痛

来源:江苏省商标协会 发布时间:2017-01-11

国内首起教育商标纠纷

 

不久前,国内首起教育商标纠纷,吸引多方关注。这起商标纠纷的双方,分别为全球首个在线教育“独角兽”公司vipabc及ABC外语培训学校。据悉,近年来,因“ABC”商标纠纷,双方数次对簿公堂。围绕着这起商标纠纷引发的,还有更多的思考。

 

首先,是关于“ABC”的争议。在市面上,带“ABC”字眼的商标并不少见,比如美国广播公司ABC(美国传统三大广播电视公司之一)、中国农业银行;教育行业中带有“ABC”商标的公司也是不胜枚举,比如abc360、ABC 在线英语、DadaABC等。可以说,对于不少人而言,ABC俨然成为一种通用名称。问题在于,普遍使用的大众词汇是不存在商标适用性的。所以,此次ABC商标纠纷,让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议。

 

其次,是关于双方在商标使用的问题。vipabc成立于2008年,并于同年使用了有关“ABC”商标。vipabc是全球首个在线教育“独角兽”公司。2015年11月,vipabc获得GIC、中俄基金、高盛、银翎资本等世界级投资方近两亿美元C轮融资。这也是vipabc继2014年初获阿里巴巴集团、新加坡淡马锡基金、启明创投和日本软银SBI集团一亿美元B轮融资之后,再度创下全球在线教育行业纪录。其广告覆盖的幅度,从地铁、公交车、户外广告看板到互联网各个渠道,可以说是铺天盖地的。而商标纠纷的另一方ABC外语培训学校,据官网资料显示,其成立于1995年,建校至今,面授学员超过几十万人次,帮助学员上百万人次。然而在百度搜索“abc”的第一页上却没有看到这家公司的踪迹,百度指数也没有“ABC外语培训学校”这个词条。另外,ABC教育集团拥有的线下门店数量仅仅在30家左右,远远无法与vipabc相比。

 

显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ABC外语培训学校体量较小,缺乏一定的知名度。那为什么还要与vipabc对薄公堂,以小博大?

 

a.jpg

 

商标纠纷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此前,网络上的一篇文章,或许揭开了问题的谜底。根据文章爆料:“ABC学校创始人刘成,亦即ABC商标持有者,乃是VIPKID创始人米雯娟的舅舅。”这样的消息,在创业邦的一篇文章中,也得到相应的证实。ABC外语培训学校网站上显示,其隶属于北京径成英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据可靠资料显示北京径成英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就是VIPKID创始人米文娟。米雯娟既是ABC外语培训学校所属的北京径成英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同时也是VIPKID品牌所属的北京大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暨法人。

 

b.jpg

c.jpg

 

(图片来自网络)


这么一来,就很好理解了。ABC外语培训学校和VIPKID属于同一家族,米雯娟是家族多家企业的关系连结点。从表面上,是ABC外语培训学校与vipabc关于ABC商标的纠纷,其实,纠纷的真正当事者,是VIPKID与vipabc。资料显示,VIPKID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青少年英语培训为主的英语培训机构,创始人是米雯娟,2014年6月平台才上线。

 

从业务范围来看,VIPKID与vipabc都在从事青少年的英语培训,属于同行业竞争关系。

 

从时间上来看,2008年,vipabc使用ABC作为商标,5年之后,VIPKID才成立。而且,成立时间较晚VIPKID,其商标与早已成立的vipabc还有相似之处,容易让人产生混淆。 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还曾一度以为VIPKID是vipabc旗下的少儿品牌,也有消费者反映因商标相似,而误报名了VIPKID。所以,这起商标纠纷,究竟是谁占了谁的便宜,也是不难区分的。事实上,这起纠纷的背后,在于商标巨大的品牌价值。

 

2014年,NBA巨星姚明宣布成为vipabc全球品牌代言人后,更是让其名声大噪。2年后的2016年8月,姚明再度续约vipabc,可见vipabc在获得姚明认可之余更是在在线教育市场上拥有着王者之位。有了姚明的“信用背书”,加上此前vipabc的多年经营,其商标巨大的品牌价值不言而喻。说白了,整个事件就是VIPKID发起商标争夺,而vipabc对自身商标的一种捍卫。

 

d.jpg

 

商标纠纷折射的品牌之痛

 

反观最近这些年,关于知名商标的纠纷,并不少见,而“李鬼”胜了“李逵”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可以说,一起又一起的商标纠纷背后,折射出的,是各种乱象。例如,抢注商标,致使原商标使用者不得不改用新名。还有,有些商家将争夺商标当成了一种商业策略。

 

关于商标的纠纷,其实更多的是关于品牌话语权的争夺。商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识别度,同时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代表着商誉。商标的拥有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商业利益。

 

事实上,利字当头早已不符合时代的发展,以诚为本的社会才是文明的商业之道。

 

文明的商业之道,应该建立在公正合理、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不支持各种不合理的商标争夺,更不可助长不良竞争之风。除了法律约束,在道德层面及其舆论的约束也不可或缺。

 

保护好商标使用者的企业,维护好他们真正的利益,不要让他们感到心寒,不要让“李鬼”胜了“李逵”的事件再次重演,或许才是目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Copyright 江苏商标网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69325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商标协会 业务指导: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