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品牌研究 >>  国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未来或可期待

国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未来或可期待

来源:江苏省商标协会 发布时间:2017-02-28

近日,最高法院批复在南京、苏州、武汉、成都四市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目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和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已挂牌成立。

 

2017年是《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施行后的第三个年头,《决定》要求,施行满三年后,最高法院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2016年12月,最高法院已在上海举行了第二次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座谈会。

 

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座谈会上指出,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探索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论证,细化完善设立方案,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设立。

 

目前的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和四家专门法庭主要审理技术类一审案件,如果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意味着将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一、二审均为专门管辖的格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组成员、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说。

 

为什么要在这四个城市设立专门法庭?

 

设立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与国家经济战略息息相关。可以发现,成都、武汉、南京和苏州四个城市位于长江经济带的上、中、下游地区。知情人士介绍,在未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可能跨区域审理京津冀地区技术类案件,以推动京津冀地区协调创新。

 

“法庭的选址与这些城市的呼声强烈有关。”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说。2016年全国“两会”上,四川省高级法院院长王海萍、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都建议在四川省、武汉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江苏省则将“积极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写入了该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这四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的基础也较好。”宁立志说。比如,目前,江苏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已突破2.9万家,其中有73家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数量居全国首位。四川省有37 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数量居全国第一。

 

“这四个城市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多,对专门机构的需求更迫切,法官的审判经验也更丰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说。比如江苏省2016年全年受理专利案件6390起,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

 

“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是从北向南纵向排列布点,这四个法庭则是从东向西横向排列布点。这说明国家在布局方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的设置,既根据实际需要,又有全国一盘棋的大格局思考。”宁立志说。

 

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

 

最高法院批复显示,成都、武汉的知识产权法庭分别管辖四川、湖北全省的技术类一审民事案件,南京、苏州的知识产权法庭分别管辖其周边江苏省地级市的同类案件。

 

未来的集中管辖还将超出省级行政区范围。陶凯元指出,最高法院计划成立“京津冀技术类案件跨区域管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京津冀率先推进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审判体制改革。

 

“未来不可能每个省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全国有近百家中级法院有资格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如何进行整合是个难题。设立专门法庭,由于其不涉及独立编制等问题,相对比较灵活。”一名知识产权法学者说。

 

“目前的知识产权法院设置方式存在较大争议,”他说,“这集中体现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集中管辖广东全省的技术类案件,但最高法院又批复深圳市两级法院仍可继续管辖部分技术类案件。广东省高院副院长徐春建2015年曾表示,深圳市知识产权案件总量超过广州,案件技术难度高、涉外多,其认为深圳有条件成立单独的知识产权法院。

 

在南京市和苏州市分别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或许就考虑到了上述问题。按照最高法院批复,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只管辖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南通市的知识产权案件,而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则管辖江苏省其他9个市的案件。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向广州市人大负责,院长由广州市人大任命,却要审理广东全省的案件,在未来可能遇到法律障碍。设立专门法庭,则可以在人事任命、编制管理等问题上更具灵活性。”上述学者称。

 

陶凯元特别要求,要克服“等、靠、要”的消极心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打造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集中管辖全省的技术类案件,但其他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并未撤销,而是继续审理当地的普通案件。新设立的四家专门法庭也只是集中管辖部分技术类案件,而不管辖所有知识产权案件。“但由于它只是一个法院内部的法庭,在处理法院之间关系上也更为灵活。”他说。

 

或将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试点将在2017年满三年,最快将在2017年中作出总结及下一步部署。目前的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属于中级法院级别,四家知识产权法庭也内设于中级法院,主要审理一审案件。而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被认为更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设立”是第二次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座谈会上讨论的重要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可以在北京设立全国唯一的一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为了方便诉讼,可以考虑在全国按照大区设立几个分院或巡回法庭。


Copyright 江苏商标网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69325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商标协会 业务指导: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