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知名篮球赛事,NBA联赛可谓家喻户晓,不少公司希望获得授权开发周边产品。也正因如此,会有个别企业因擅自将NBA球星形象进行卡通化而吃上官司。
因认为成都蓝飞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蓝飞公司)、青岛零线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零线公司)以及广州畅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畅悦公司)上线运营的“萌卡篮球”游戏使用了NBA现役球员、退役球员、主教练、管理层的卡通形象、姓名、绰号等多项NBA识别要素,其行为不仅涉嫌构成商标侵权,还涉嫌侵犯NBA特征识别库所享有的财产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商公司)、上海蛙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蛙扑公司)将三被告共同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5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被告构成侵权,依法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等300万元。三被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广东高院就该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因NBA联赛具有广泛知名度且该案一审与二审均认定包括NBA球星形象在内的NBA集体形象构成商品化权益,擅自在游戏中将其进行卡通化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法律问题较为新颖,颇具典型性。
提起侵权诉讼
美商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称,经过70余年的发展和运营,NBA联赛已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篮球比赛之一,公司组建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美国职业篮球联盟及其成员获得与篮球运动相关的任何识别标志的权利并进行使用。美商公司为NBA知识产权、集体肖像权、无形财产权的持有方,同时,就NBA集体形象享有集体肖像权,对NBA特征识别库享有民事权益。基于原告美商公司的授权许可,蛙扑公司有权在手机NBA游戏中使用NBA标识、NBA集体肖像权、NBA特征识别库,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上述NBA标识、NBA集体肖像权、NBA特征识别库等。
萌卡篮球是一款以NBA为题材的休闲竞技游戏,在游戏中,玩家扮演一名球队经理,通过不断补强阵容、培养球星,打造自己的强力球队,在各级比赛中角逐。该游戏的首次发表时间是2013年12月5日。2014年2月,零线公司以萌卡篮球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身份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萌卡篮球游戏上线后,可通过91网、应用酷、苹果商店等数十家游戏平台提供免费下载。此外,该游戏还可在畅悦公司经营的手游通网站上下载。
萌卡篮球上线后,美商公司经比对认为,蓝飞公司、零线公司在游戏中使用“萌卡篮球图文字样”、注册使用mcnba.com域名以及使用“萌卡篮球是一款以NBA为题材的休闲竞技游戏”的表述,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二公司在游戏上使用多名NBA现役球员、退役球员、主教练、管理层的卡通形象、姓名、绰号的行为,涉嫌侵犯美商公司所享有的NBA集体肖像权,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公司在游戏上使用多项NBA识别要素的行为,涉嫌侵犯了美商公司就NBA特征识别库所享有的财产权益,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畅悦公司为二被告的上述行为提供便利,且收到警告函后未停止帮助行为,涉嫌构成共同侵权。
据此,美商公司与蛙扑公司将三被告共同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当庭否认侵权
对于被告美商公司与蛙扑公司在一审中的指控,三被告不予认同,并进行了抗辩。
被告蓝飞公司、零线公司共同辩称,一方面,首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美商公司享有NBA知识产权、集体肖像权、无形财产权等权利;其次,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NBA是驰名商标,也不能证明本案有认定该商标驰名的必要性;再次,原告所主张的NBA特征识别库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等。另一方面,首先,被诉游戏未出现对NBA商标的使用;其次,被诉域名是零线公司合法注册的域名,mcnba系中文字拼音首字母的组合,并未侵犯NBA注册商标专用权;再者,被诉游戏中的卡通人物是被告零线公司完成的独创作品,与NBA球员真人并不相像,未侵犯原告的NBA特征识别库。被诉游戏中的队徽亦由被告零线公司设计完成,与原告注册商标不相同不相近似,且被诉游戏对队徽的使用也不属于商标性使用等。
被告畅悦公司辩称,首先,被诉游戏没有放在自己平台的首页,其只是提供被诉游戏的下载链接,用户需要搜索指定名称才能下载;其次,公司没有因被诉游戏获得收入;再次,公司未收到原告发来的警告函,且在收到该案诉讼材料后已将游戏进行下架。
审理焦点问题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包括:首先,该案起诉是否经合法授权,如果是,原告主张被告侵犯NBA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否成立;其次,原告主张被告侵犯NBA集体肖像权、特征识别库的财产利益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能否成立;再次,原告各项诉请能否成立等。
其中,双方对第二个焦点问题争议较大。对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NBA联盟和联赛、球星、球队极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看到这些使用NBA识别元素的游戏和商品时,就会引发观赏NBA联赛的愉悦,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激发购买的欲望。相关证据证明,NBA识别元素可以商品化,且如果商品化使用被某一市场经营者垄断,其无疑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竞争优势,赢得更多商业利益。美国职业篮球联盟(NBA联盟)是NBA联赛的创办者和组织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NBA联赛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种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归根到底来源于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的巨额投入和诚实经营。NBA识别元素商品化实现的商业利益正是这种投入和经营的结果。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的投入和经营理应得到法律的肯定。因为只有这样,努力和付出才能得到回报,辛勤劳动和诚实经营才会受到激励。故NBA识别元素商品化垄断使用实现的利益是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应由美国职业篮球联盟享有。原告所主张的NBA特征识别库的财产利益实际就是NBA识别元素商品化垄断使用实现的民事利益。被告辩称NBA特征识别库的财产利益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依据不足。
此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认为,萌卡篮球游戏使用NBA识别元素,属于对这些元素的商品化使用。被告未选择其他元素却选择NBA识别元素进行商品化使用,不是毫无目的的随机行为,而是希望通过利用NBA联盟和联赛的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玩家购买其游戏服务,从而获取更大利益的故意行为。该行为并未得到美商公司许可,属于搭别人知名度便车,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无疑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损害了二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对二原告的不正当竞争等。
综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被告蓝飞公司和零线公司应停止在萌卡篮球游戏使用NBA识别元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等300万元,畅悦公司对其中的10万元负连带赔偿责任。
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在近日作出的二审判决中维持了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