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不时见诸媒体,这些案件要么涉及金额巨大、要么历时长久,对企业的品牌和经营造成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为了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及被山寨,很多知名企业使出了浑身解数,想出成百上千种防御性商标。比如雷军除了注册“小米”和“红米”外,还注册了“蓝米”“黑米”等各种颜色的商标;而阿里巴巴则拥有“阿里爷爷”“阿里奶奶”等“阿里系”商标家族。
即便如此,市场上仍存在大量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等商标抢注的行为。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较复杂,第一,在商标的审查中,由于每年商标审查的量太大,又受限于商标审查人各方面的能力;第二,商标的抢注本身是一门生意,注册的成本很低,但通过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利益却很大;第三,我国现行法律对恶意注册商标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
目前商标资源有浪费现象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至今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也日渐增强。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361.9万件;2017年4月1日,商标注册标准费用下降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798.1万件。
某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每年商标注册量都有好几倍的增长,且连续多年都是全球第一。注册量大的原因是,第一,许多企业都申请了很多防御性商标,这类商标不使用但数量多;第二,存在某些企业大量抢注商标,通过转卖获取高额的利润。国家把商标注册的费用一降再降,本来是想鼓励企业创新创业,但同时也降低了商标抢注的成本。”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费用只要1000多元,而转让价格往往可达数百万元乃至更高。
2018年12月底,白云山(600332,SH)拟以13.89亿元协议受让广药集团所持“王老吉”系列420项商标专用权,其中14项基础性商标,按照“收益法”评估,估值高达13.89亿元,按照“成本法”评估,14项基础性商标估值仅为3.68万元。
“我国目前商标行业现状是‘注册量大,使用率低’,而这则源于那些商标抢注囤积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
某业内人士也表示,我国商标抢注行为普遍,还有一天申请注册5000件商标的行为,极大地浪费了我国的商标资源。
现行法律界定存模糊地带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高额的商标转让费用,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抢注企业商标,再高价转让给原企业。许多企业在创立之初,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待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发现商标早已被别人注册;或是一些国际品牌还未进入中国市场,商标却已被抢注。
以拜耳集团“水宝宝”商标案为例。“水宝宝”产品的生产商拜耳集团,虽自2011年便开始使用“水宝宝”系列标识,但是李某在2016年8月将该标识部分抢注为商标,并对“水宝宝”产品发动大规模、持续性投诉。据阿里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数据,李某针对涉案产品共投诉249次、涉及121个商家,投诉后主动撤诉19次。投诉期间,李某曾多次联系拜耳集团,谋求高价转让涉案商标、提供付费撤诉服务等。但是,该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注册的商标构成对拜耳商标的抄袭;其注册商标的动机并非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故一审判决李某赔偿拜耳经济损失70万元。
那么这种通过抢注商标再高价转卖给原企业的抢注商标行为,原企业的维权是否会更加困难?某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商标法律的设置,暂时不能有效地阻止他人抢注商标,让商标回归于它的本源——商标是用的,不是用来卖的。这种抢注行为,不要说刑法,连民事的侵权案都不构成,商标注册只是一个程序,法律无法判断某些是否是恶意的。”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看来,这种现象形成原因较复杂。第一,由于每年商标审查的量太大,又受限于商标审查人的专业、经验等各方面的能力,所以很难保证所有的商标审查结果都是没有问题的;第二,商标的抢注本身是一门生意,注册成本很低,但通过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利益就很大;第三,我国现行法律对恶意注册商标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
企业花式注册保自家商标
虽然企业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但是很多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历时长久,一旦陷入商标纠纷的泥潭,企业的品牌建设就会受到影响,致使企业处于被动和负面影响的局面,不利于长远发展。因此,防御性商标便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所谓防御性商标,就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在非同种商品上注册同一个著名商标,以防止他人使用著名商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标。
为了保护企业商标,许多知名企业纷纷注册各色的防御性商标。“大白兔”奶糖的生产厂家,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近似商标;小米公司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等商标;阿里巴巴则拥有“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叔叔”“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宝宝”等“阿里系”商标家族。
尽管注册防御性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可能面临“撤三”风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某业内人士则认为,从中国的商标法律体系来讲,防御性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得不采取的一种相对经济而有效的保护商标的方式,商标申请下来后,企业每年要进行续费。即使未来有“撤三”的风险,但是对于防止别人抢注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商标作为牟利手段,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给我国商标制度的健康运行造成极大破坏,严重妨碍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