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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遭遇海外商标抢注的维权难点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9-07-03


      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现代市场重要的竞争工具,是企业商誉的重要载体,如被抢注,企业将遭受巨大损失。通常中国企业的商标在海外遭抢注后,一般有3种解决途径,即赎回商标、放弃市场、另换商标。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会对企业造成损失,而且这些方式纵容了商标抢注行为,若置之不理或不能夺回被抢注商标,则必将造成国际范围内大量的商标共存现象,由此引起的混淆、误认和不正当竞争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现象将层出不穷,劣币驱逐良币,对“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良好国际形象的塑造都极为不利。


  中国企业的商标在海外遭遇抢注后,进行国际维权却并非易事,有以下几个难点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抢注信息获得难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都有授予商标权的行为,虽然商标注册之前多有公示程序,但多采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中国企业很难对世界上所有国家及地区进行监控,而且一些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中国都未必注册,更何谈在国际上进行监控。


  国际公示期短暂


  在中国,商标注册前公示期为3个月,但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公示期仅为一个月,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中国企业发现海外抢注行为并及时采取维权措施的难度较大。


  抢注恶意证明难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商标权在先注册取得制,即商标被抢注后,为了进行维权,需要证明自己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提供抢注人具有恶意的证据。在这一点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与中国类似。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张适用上述规定,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抢注人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判断考量的因素包括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二是抢注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判断考量的因素包括同行的关系、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同一区域内的知情人。


  法律体系存异


  国外法律体系与中国法律体系不尽相同,虽然与中国共同参与了一些国际协定,但相关法律内容与中国不同,诉讼程序也不相同。根据法律还是在先判例进行维权,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需要谨慎选择且具有较高的难度。


  司法语言不同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官方语言不同(如智利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专有的法律名称一般字典工具不一定能够查到,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无论是阅读先例案件还是双方交流,都存在一定的沟通难度或障碍。


  维权渠道选择


  维权诉讼需要当地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来配合,但合适的服务机构短时间难以寻觅,既存在诉讼策略、技术水平高低不同的风险,又存在费用过高的担心,尤其令人担心的是遇到海外滥收费或者诉讼“事故”,更会让企业雪上加霜。


  维权成本较高


  海外的律师费用一般相对国内比较高(如智利律所律师费用约为250美元每小时),一份简单商标转让协议花费时间超过10个小时。从阅读文件到进行诉讼,需要花费时间少则数十个小时,多则数以百小时计,诉讼成本较高。


  抢注人制造困难


  抢注人如得知中国企业将展开维权而进行了商标转移,试图通过第三人善意获得的方式来增加诉讼难度,将对权利人进行维权或追回商标产生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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