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了积极探索我省商标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我省自主品牌发展与保护,广东商标协会组织起草制定了《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团体标准(T/GDTA 001-2020),并于2020年3月12日正式发布。
随着全国著名商标制度废止,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字号、跨省的商标侵权保护、商标的审查环节及司法判决时无法受到专门立法的调整和重点保护,在市场环境中,大量的知名商标成为侵权行为攀附、假冒、傍依的商标类型,开展重点商标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2019年4月26日,广东商标协会与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广东省家具协会联合主办了“广东省部分重点产业知名商标保护与字号冲突”座谈会,邀请了行政、司法、行业协会、企业等领导和专家代表共同探讨广东省重点产业知名商标保护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应对之策,会上一致认为应当抓紧开展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和发布工作。会后,王克等十位省人大代表联名向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工作的建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指出: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探索开展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认定发布等工作,客观上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举证成本,应予倡导。
自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协会对广东省商标的维权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开展《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工作。经反复讨论分析,起草了《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讨论草案),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内容进行论证,广泛征询各个行业的意见,采纳相关修改建议形成标准征询意见稿。2020年1月15日,协会组织专家召开标准审定会,几经修订完善于2020年3月形成标准报批稿。该标准主要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管理机构、纳入申请、纳入程序、保护名录的管理。
该标准作为团体标准,主要目的是建立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将名录抄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院、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申请保护;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企业在商标被侵权的案件处理中,也可以把商标保护名录作为书面证据提交相关执法部门,支撑权利人的保护主张。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团体标准(T/GDTA 001-2020)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