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引起广泛关注。今日油条所属公司因店铺装修与logo和今日头条极度相似被告商标侵权,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亚回应“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此事件一出,网友意见分为两派,有人赞叹店家有创意,也有人支持今日头条维权。目前法庭判决还未下,因此无法确认今日油条是否构成侵权。据律师分析称,今日头条和今日油条在销售范围和销售类别上有较大差异,若要胜诉,关键在于今日头条能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若是,则可以跨类别保护。
既然不是一个行业,为何今日头条坚持起诉呢?了解后可以发现今日油条的店面logo、装修风格与今日头条APP界面极度相似,除一字之差外,外观和今日头条几乎没有区别,并且宣传标语也十分相似,将“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为“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除此之外,标语“好油条,今日造”疑似模仿格力口号“好空调,格力造”、店内出现疑似王思聪的卡通头像、宣传图疑似抄袭西北莜面村……在点评网站上也能发现不少顾客是冲着店铺名字而来,专门打卡拍照,有蹭热度之嫌。由此看来,无论在法律上今日头条能否胜诉,至少在道德上今日油条的行为并不光彩。
借鉴、抄袭绝不等同于创意、创新。所谓创意、创新,重点在于“创”和“新”,是实现从“0”到“1”,从“无”到“有”的突破,要体现自己个人的新想法、新思路。在这之前没有别人提出,提出这个想法的人是一位开创者,而不是参考已有的成果,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和改造。如果能够将他人已有的成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修改完善,学习经验或吸取教训,这样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借鉴;如果直接采用别人创作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实为剽窃、抄袭。
类似的侵权案例不在少数,“海底捞”败诉“河底捞”、“老干妈”胜诉“老干爹”、苹果公司起诉创业公司梨形logo……一些知名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会选择注册很多类似商标,少则几十,多则成百上千,当然每年的注册费也要花费很多。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拥有得多对未来的发展有益无害,提前注册类似商标既是为了发展,也是一种保护举措。
诚然,保护商标,此举是个好办法,但并非治本之策。从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这件事的社会反响来看,提高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才是关键所在。商标维权案常有,但被告者的无知和一部分网友不以为然的态度才令人震惊。有如此多的网友认为今日油条的行为是创意,由此可见,至少一部分人并不清楚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商标侵权。当智慧的结晶得不到尊重,当来之不易的创意可以被随意剽窃,这将寒了多少真正有创意人的心,又有谁愿意创新,愿意分享创新成果?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让大众尊重真正的创意、尊重知识产权才是根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前,先要尊重创新。
前有海底捞、今有今日头条,下一个又会轮到谁?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普及,如果创新与知识得不到不尊重,侵权案件必将源源不断,最终损害的还是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