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未来,如何进一步构建大保护格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切实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记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申长雨:
回望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历程,我们用了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发展道路,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
截至2020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3017.3万件,均为2012年的4倍多。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等持续增加。
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快速跃升,得益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强,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
新制定的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过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专利、商标的综合执法,行政管理效能大幅提升。通过成立多家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显著加强。
与此同时,我国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审查提质增效,切实加强源头保护。截至2020年底,发明专利审查周期整体压缩至20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4个月。商标注册申请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成效显著,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20年的80.05分。
记者: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如何进一步构建大保护格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申长雨: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各方面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系统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我们将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同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为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高效快捷,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目前已在全国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60余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未来,将继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布局,年内再建设20家左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
与此同时,将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建设,今年再布局建设10家左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持续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高水平的指导和服务。
记者:为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将采取哪些措施?
申长雨:
进入新发展阶段,切实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是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初步显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一;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408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另据统计显示,2019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6%。
未来,知识产权工作要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以更高的标准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推动专利质量提升工作,突出质量导向,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同时严把授权关。全面推进重点产业关键领域专利质量提升,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大力推动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贯标。未来将继续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助力破解“卡脖子”问题,配合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促进相关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与此同时,将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张泉|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