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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不强遭抢注,十年商标维权终有果!

来源:商标圈 发布时间:2021-09-30

导读:每一起商标权纠纷案的背后其实都是一场商业竞争的遭遇战,今天要说的案子也不例外。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泰山恒信及图”商标从异议到异议复审,再到一审、二审,直至最高院再审,期间判决结果竟出现三次反转。这起看似“简单”的商标行政纠纷案的审理过程为何如此跌宕起伏?


每一起商标权纠纷案的背后其实都是一场商业竞争的遭遇战,今天要说的案子也不例外。


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泰山恒信及图”商标从异议到异议复审,再到一审、二审,直至最高院再审,期间判决结果竟出现三次反转。这起看似“简单”的商标行政纠纷案的审理过程为何如此跌宕起伏?


案情缘由 商标抢注


泰山恒信有限公司(简称恒信公司),是一家不锈钢蒸发器及不锈钢容器制造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白酒、啤酒、红酒、果汁饮料以及生物工程”等生产加工型企业。


2007年10月15日,恒信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6319944号“泰山恒信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6类金属容器商品上,结果被驳回。原来,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8月21日向商标局提出第6232159号“泰山恒信及图”(下称被异议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并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6类金属容器商品及第7类酿造机器上。而普瑞特公司乃是恒信公司同城、同行业竞争对手。对此,恒信公司认为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被抢注了,于是毅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十年维权 一波三折


在法定异议期内,恒信公司向商标局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但以“晚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日期”为由,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予以注册。恒信公司随即提起异议复审申请,同样未获支持。


于是在法定期限内,恒信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于2014年10月16日获得受理。自此,“泰山恒信”维权案进入诉讼阶段。北京一中院于2015年8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与普瑞特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被诉裁定。2016年5月3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北京一中院作出的原审判决,并驳回了恒信公司的诉讼请求。


恒信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院于2017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随着恒信公司再审胜诉,一波三折的“泰山恒信”维权案终于可以铸甲销戈。


市场未动 商标先行


就本案来说,一言以蔽之,其实就是未及时申请注册已使用的商标而引来的麻烦。回过头看那风雨飘摇的维权商标路,假如恒信公司回到创业之初,相信必定会重视商标。


恒信公司老板陈书来对此事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感慨到:“一个简单的同行间恶意抢注案,历时十年,给我们太多启示。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司在初创时期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才付出这么多代价,这值得所有创业者思考与警醒。另一方面,通过十年的诉讼,我认为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我们相当一部分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所以,我要对所有的创业者忠告一句:创业之路,知识产权需先行,把企业的字号、商标、专利等各方面要提前保护好。如果发生侵权行为,一定要敢于拿出法律的武器,同不法行为斗争到底,只有这样才能从全社会层面形成人人维护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


恒信公司仅仅只是众多在商标路上摔过跟头的创业公司冰山一角。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而在商战中知识产权亦如粮草,更需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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