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受理通知书?
注册商标提交申请后,商标局会发出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受理通知书是由商标局发送给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受理凭证,即表明其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已予受理,将依法进行审查。
因为商标的注册周期较长,很多人急于使用商标,那么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使用商标吗?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桂留香公司品牌运营负责人周先生于2020年5月,公司委托某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柳香”,名称分别取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简称“柳”,以及公司名字“桂留香”的“香”,申请类别分别为第29类和第35类,准备用以命名公司的旗舰产品“柳香富硒蛋”,并将该商标投入到其他衍生产品和广告投放的使用之中。2020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此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局已受理。”不过,商标受理通知书的页脚处标注提示称,“本通知书仅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
据周先生回忆,“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委托代理机构就告诉他们可以开始使用(该标志)了,(机构)说你们可以打商标开始生产了。”四个月后,2020年10月,一封《商标驳回通知书》打断了高速流转的生产线。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桂留香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柳香”与在先使用商标“柳香记”相似,且“柳香”为我国烈士姓名,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商标法》及《英雄烈土保护法》规定,故作出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只能说明其商标注册申请获得商标局受理,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使用商标,但使用是有界限的。
在使用仅拿到受理通知书的商标时一定要慎重,合法使用,遵循《商标法》的管理规定,这时一定不能在商标上打“R”的标识,否则就属于冒充注册商标。因为“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注册”的意思,商品或服务打上这个标记,就代表是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
不过,拿到受理通知书后可以标注“TM”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
另外,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侵犯到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则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惩罚。所以不建议申请人,在受理阶段就盲目大量投入宣传、产品生产。因为处在申请阶段的商标,本就意味着其未脱离危险期,万一后期商标注册失败,前期的推广费也就白白浪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