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主管机构
泰国知识产权部(Depart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DIP)成立于1992年,隶属于泰国商务部,主要负责专利、商标及版权的审查与注册。
网站:https://www.ipthailand.go.th/en/
02、商标注册原则
泰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03、申请主体
自然人及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是对于在泰国当地没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申请人,则须委托泰国的代理人或律师代理其商标申请。
04、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国徽、皇家徽章和印章、政府办公机构勋章等。泰国国旗、皇家或官方旗帜。皇室名称。国王、王后或王位继承人的肖像。国王、王后、王位继承人或皇室成员的名字或标记。外国的国徽和国旗,国际组织的徽章和旗帜,外国元首的徽章,外国或国际组织的名称或徽章,除非得到这个国家或组织的授权。红十字会的官方徽章或名称。与由泰国政府、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举办的贸易展览会或比赛中授予的奖章、凭证或证书等相同或类似的标志。违反公共秩序、道德或公共政策的标志。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公众可能会对货物的所有人或原产地产生混淆的。与禁止注册的商标近似的商标。受地理标志法保护的地理标志。其他受保护的商标。
05、商标显著性
泰国《商标法》规定,允许注册的泰国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
泰国商标审查手册规定了商标的5个显著性等级(从最高到最低):创造性标志、任意性标志、暗示性标志、描述性标志、通用标志。如果汉字组合没有意义,则将被视为具有创造性和可注册性;3个或以上字母和数字的独特组合被认为具有固有的独特性,但是,字母或数字的常见组合(如“ABC”“123”)除外。
两年或更长时间的社交媒体广告,被认为是相关商标获得独特性的“充分”证明。即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2年及以上的大量社交媒体广告证明申请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
06、注册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DIP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也可以通过马德里途径提交申请并指定泰国获得延伸注册保护。
*外国申请人进行商标注册申请需签署委托书,并对委托书进行公证,公证书不可延迟提交。
2)审查
① 形式审查
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后,DIP将对注册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等。
②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是否存在禁止注册的情形等。
若申请商标不符合注册要求,审查员有权拒绝申请人的注册,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拒绝注册的理由。商标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六十日内做出答复。
3)公告及异议
如申请商标符合注册要求,DIP将对申请商标进行公告,公告期60天。期间内,任何人认为申请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要求的均可以提出异议。
4)核准注册
若无人在期限内提出异议或异议决定有利于商标申请人,则商标将被注册。
07、注册商标续展
泰国商标的保护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期满前 3 个月内可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可无限续展。期间内未能办理的,可以在宽展期(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但须支付罚款。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