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江苏省高知名商标权利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商标信誉的提高,培育和发展江苏省高知名商标,江苏省商标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商标发展实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T/JSTA 001-2022),并已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实施(附件1)。现就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高知名商标申请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
申请人应当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并且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注册人或获独占使用、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资格条件、商标资格条件、商品/服务质量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第3.2.1、3.2.2、3.2.3的要求。
三、申请认定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附录A《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按照本通知附件《申请认定江苏省高知名商标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的要求提供认定材料。
(三)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四、申请认定材料的提交
(一)申请认定材料应当扫描成电子件,纸质件装订成册。
(二)纸质件提交到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可以邮寄);电子扫描件提交到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三)申请认定材料电子件、纸质件均不予退回。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和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办理。
申请认定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广场1912室
申请认定材料电子件寄送邮箱:jssbxh@sina.com
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
周 勇 手机:13770848858
束 军 手机:18136851559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TJSTA 001-20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