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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撤三”了怎么办? 如何应对?

来源:中南知产 发布时间:2023-12-01

现如今注册商标难,但是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使用将面临撤三的风险;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为什么会出现商标撤三?


根据《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规定:“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且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其目的是清除闲置商标,避免浪费公共资源。

 

撤三案例:“清华”商标被撤销

 

2018年9月25日,有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清华大学第10054988号商标。

 

该商标申请注册于2011年10月12日,核准注册于32类的果汁;啤酒;乳清饮料;无酒精饮料;杏仁糖浆;饮料香精等商品。商标专用权期限2012年12月7日到2022年12月6日。

 

本来撤三案件,加以答辩还是可能有机会保住商标,但清华大学在执行期限内未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相当于放弃了答辩,于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撤销该商标。

 

可见,即使是知名高校、驰名商标,如果没有精心维护好自己注册的商标,做好商标管理,在法律法规面前也同样会吃亏。

 

如何应对商标被“撤三”?


商标撤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没有使用,另外一种是商标使用了


1、商标未使用的正当理由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理由:(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2、保存好使用商标的证据

 

商标需以商业使用为目的,商标的使用证据是是否被撤三的关键!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该条关于商标使用的界定,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商标使用的形式;二是商标的功能,即识别商品来源。

 

证据具体表现形式

 

1.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大众点评网团购信息、美团网团购信息、网络相关报道及照片等)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2.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大众点评网团购信息、美团网团购信息、网络相关报道及照片等)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当商标被他人提撤三,若可以提供详实有证明力度的商标实际使用证据,便可以对抗此种撤销。但是依然有很多的商标权人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并不规范,而被商标局判定为无效证据,痛失商标权。

 

3、商标使用证据注意事项

 

商标遭遇撤三后,有很多商标权人因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不规范,而被商标局判定为无效证据,痛失商标权。所以在收集商标使用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商标图样:证据中需明确显示被撤三商标图样。若未显示或显示其他商标,则无法被采信。

 

商标使用证据的时间:被提撤三的商标使用证据,即被提撤销之日起前三年内的使用证据,有效证据是在这个期限内被提撤销商标在核准的商品/服务项上的使用。

 

商标的使用范围:使用范围是指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是商标和核定使用的范围商品为限。

 

证据链的完整性:商标使用单一证据不足时,可以靠证据链补齐。证据链是具有关联关系,能够互相印证案件事实的两个以上的证据组合而成的证明链条。

 

4、规范使用商标

 

企业要规范使用商标,不可随意更改商标文字及图形;商标使用范围要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不可超出核定类别的范围,不仅商标会有撤三风险,还可能造成无意识商标侵权,使企业陷入纠纷。

 

如果企业想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一定要正确使用商标,并保留好使用证据。一旦遭遇商标撤三,也不要着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近三年的商标使用证据,积极进行答辩,只要能证明商标在使用,没有占用商标资源,一般情况下会被支持。

 

商标撤三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的直接手段,也可帮助扫清自己商标注册的障碍,避免商标资源浪费,企业应当合理提出“撤三”以及规避“撤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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