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T/JSTA 002—2022),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审议,拟将40件商标纳入江苏省重点保护商标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都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提出。以非实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申请人对于未纳入保护名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及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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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标协会设立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