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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冒牌商品怎么办?”商标维权与商标侵权风险防范

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8

其实提到商标,大家并不陌生,生活中也会经常看到、接触到,比如,一些知名的手机品牌,苹果、华为,一些知名的汽车品牌,宝马、大众等等。但对于商标,大家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并不是清晰商标以及商标权利到底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一下。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识。主要强调以下两个方面:1、强调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2、强调用于区别提供者,即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可以把商标分为不同的类别。1、根据识别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就是用在实体的商品上,例如,蒙牛、伊利;服务商标,是用在一些服务性的行业中,不提供某样实物商品,只是提供某项服务,例如,速八酒店、如家宾馆。2、根据商标的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另外,声音也能作为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甚至是声音,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比如qq消息提示音,诺基亚的开机音乐,就属于是声音商标。


商标侵权有哪几种方式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这种情形是完全的仿冒,必然构成商标侵权,是由商标法进行规范的,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由刑法进行规制,并且会有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

 

案例:生产假冒“XX”牌分水器

 

两名被告人李某与周某从事生产假冒“XX”牌分水器。被告人李某,在案件移送到法院时已经认罪认罚,并向XX的厂家赔偿了50万元。虽然取得了商标权人的谅解,但刑事上仍然要追究责任。考虑到其自首、积极赔偿等从轻量刑的情节,最后被告人李某被判处缓刑。但被告人周某,坚决不肯认罪认罚,一口咬定自己只是一个中间人,只负责联系被告人李某和工地使用这款分水器,XX标志的打码、喷码以及进购没有商标的裸机分水器,都由被告人李某操作。但在法庭上与检察官对质时,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最终,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被告人周某作出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这种情形并不是完全的假冒,只是一种近似的仿冒,这种情况往往也会构成商标侵权,但是如果仿冒品牌与注册商标仅有极细微的差别,虽然不是一模一样,但两者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么符合第一种情形。

案例:生产与“XX”近似商标的商品

 

原告是XX集团,被告是深圳市的某某有限公司和某县的某某商场,深圳的某某有限公司是生产者,某县的某某商场是销售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某某商场与原告达成调解,在获得赔偿后,原告撤销了对某某商场的起诉。而深圳某某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使用“某某TV王牌”字样,与原告的“王牌”标志极其近似,而且被诉产品上“突出”使用了“王牌”字样,缩小使用了前面的“某某TV”字母,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此商品就是知名度比较高的“王牌”产品。综合考虑到商标的知名度、市场价值、销售市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被诉产品,并赔偿原告十五万元。

 

前两种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商品的生产者,生产厂家在产品上使用了类似于他人注册商标的标志,且达到了相同或近似的程度,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为是某些品牌,那么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比如“六仁核桃”与“六个核桃”。像这样的产品,无论是它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构成侵害商标权。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这种情形针对的是商品的销售者销售冒牌商品,只要销售的产品属于前两种情形中的产品,那么销售者也构成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案例1.销售仿冒“XX”商标的商品

原告是佛山XX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某建材市场的一家卫浴商店。原告的市场调查员调查到被告在出售一款非正品但标注有“XX”图文商标的马桶,然后原告立刻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销售这款产品,并赔偿10万元。经过法院审理,被告承认了侵权事实,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8000元。

 

案例2.销售“XX”、“XX”假冒商品刑事案件

 

被告人张某经营销售假冒的“XX”牌美瓷胶和假冒的“XX”牌美缝剂,出售了一万九千余支产品,价值36万元左右,违法获利4万元左右。因被告人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且已经达到了36万元,故属于刑法规定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所判处的法定刑应该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综合考虑到被告人在办案过程中的自首情节,以及在检察院公诉阶段的自愿认罪认罚,所以法院依法减轻量刑,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伪造和销售假冒商标标识,也会构成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种情形在学术上称为“反向假冒”,通俗来讲,就是将其他品牌的商品摘掉牌子,换成自己的牌子再投入市场,这种行为也会构成商标侵权。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这种情形针对的是侵权行为的帮助者。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这种情形作为兜底条款。


商标被侵权后如何维权


只要我们申请注册了商标,商标就有可能会被侵权。如果商标被侵权,我们可以采用调查取证的方法,保存好商标的使用证据,为将来商标维权做好必要的准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管理或部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一般可通过如下六种途径进行维权:

 

(1)可通过网上购物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渠道进行在线侵权投诉;(2)可向商标侵权者直接发送律师函;(3)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侵权投诉;(4)可向公安机关进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的举报;(5)可向海关提起对涉嫌商标侵权的进出口货物采取保护措施申请;(6)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民事之诉。

 

法官在此提醒,通过上述六种维权途径的概述,能使商标权利人在遭遇侵权时,运用法律的武器,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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